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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
文章来源:民盟兰州市委   作者: 唐浩漩   添加时间:2019-10-18 13:27:22   点击:

 唐浩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协商民主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

一、深刻认识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聚强大合力

第一,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急剧变化。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矛盾日益增多,随着权利观念的不断树立牢固,为了争取自身利益,各利益群体政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诸多变化对发展协商民主提出了新要求,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不同协商主体政治参与,促使各种利益诉求进入党政决策的正规渠道,不但可以避免群众利益诉求的无序和混乱,还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经过有效沟通,协商民主可以为政府决策的实施减少阻力。
  第二,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社会组织形式、收入分配形式的调整和变化有所扩大,各种利益诉求纷纷涌现。现阶段,迫切需要开辟和拓展多种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成为各阶层、各党派、各界别、各民族、各群体的最佳的利益表达途径。各利益主体一方面可以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同时,同时亦能倾听其他利益主体的呼声和要求,从而通过沟通增进了解,通过了解互相理解,在理解基础上做出妥协追求共赢,从而达到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协商民主以多元化作为理论出发点,尊重差异性,承认多元共存的现实,主张在差异多元的基础上进行理性选择,用科学理性的对话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协商民主主体多元,政治包容性强,因此对各种社会政治力量都具有亲和力,在各种利益摩擦点上可以起到“缓冲带”、“减压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协商民主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效果显著,特别是对一些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或苗头,能够预先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帮助政府及时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消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从而达到协调关系、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的效果,有利于营造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三,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汇聚力量、凝聚共识、服务大局。我国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建设发展亟需凝聚共识,只有对发展的目标和基本蓝图凝聚了共识,各方面力量才能“拧成一股绳”发挥合力,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可以更好地把各界群众的愿望诉求反映好,把各界群众的智慧力量集聚好,把各界群众的利益维护好。通过良好的对话协商,不但可以集思广益调动各方智慧资源共谋发展大业,还可以在协商中消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误会,可以说协商民主是发展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连心桥”和“黏合剂”。因此,必须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的凝心聚力作用,努力寻求社会各界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将各方力量汇聚在一起共同助力中国梦的实现。

二、适应现代形势发展变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共同理想,没有共同目标,没有共同价值观,整天乱哄哄的,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我国有13亿多人,如果弄成那样一个局面,就不符合人民利益,也不符合国家利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同心干,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面对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协商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要做出相应的变化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以便更好的推动我国实现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当下协商民主制度必须在以四个方面寻求进一步完善。
   第一,积极推进与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虽然我国的协商民主建立的时间较早,具有独创性,但各种协商制度和协商程序依然存在无序性和随机性,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促使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一是在对我国协商民主的丰富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应围绕现有协商民主制度框架及相关规则,对协商民主所涉计的主题、内容、程序、形式等加强研究,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平等协商,确保协商民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无论从中央到地方,还是政府部门的各个机构,都应逐渐建立一套衔接有序、运转协调的协商民主体系。应努力在经验积累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多样化协商机制,使协商民主成为民主过程、决策过程中必要的程序。要明确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问题必须要进行协商民主程序,让社会各方面代表都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中,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进一步保障政协委员和其他协商民主主体的权利,确保参与民主协商者能够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真正实现好参政议政的权利。三是要及时将我国协商民主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制度化,将一个地方协商民主的先进经验推广到全国其他地方去,如有些地方的“民主恳谈会”制度、专题协商会制度、定期联席会制度等完全可以在被其他地方借鉴应用,用以解决地方发展面对的公共问题。

  第二,积极推进与完善协商民主信息化构建。21世纪已成为一个信息主导的社会,对于信息的有效掌握事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协商民主要想在新时代有所作为,必须要在信息化方面有所突破。一是要主动为开展协商民主创造基础信息条件。有关方面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则应该关注信息,做到知情参政,积极主动动员所联系的群众广泛参与到国家和地方重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协商中来,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听取协商主体反映的民意信息,并达到共振共鸣,形成合力。要利用网络平台快捷、开放、不受时空、身份限制的特点,创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实现政府与社会民众的网上互动、交流和协商,促使公共政策更加符合民意。政府要利用这个平台,广泛吸收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政策的制定有公民的参与,公共问题的解决有公民的智慧,公共政策的执行有公民的监督,公共政策的效果评估有公民评说,从而大大提高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发展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三是协商双方要充分利用信息力量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环境。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当前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重大决策,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时代精神,向民众传递正能量。同时,要防止个别人的造谣和鼓吹,使事件发酵,产生负面效应。 
  第三,积极推进与完善协商民主多元化构建。随着改革深入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阶层持续不断分化,人们的价值观日益趋于多元化,各种层面的协商主体都要求加入到协商民主过程中来,民主协商的议题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扩大。面对日益明显的多元化现实,理智的做法不是限制甚至排除之,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首先,应进一步扩大协商主体的范围。为更好地体现当下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应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不同层面、各界别的协商主体尽可能多地纳入到规范有效的协商过程之中。其次,要进一步促进协商内容的多元化。协商民主要逐步淡化协商民主的强政治议题和议题的强政治性,逐步增加协商民主的非政治性议题,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扩大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的民生类议题范围。再次,要培育多元化社会中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应努力培育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素质,并进一步完善细化协商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协商民主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基本的协商规则下开展,要具备对共同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持续商谈的民主协商能力,组织者应努力规范协商秩序,杜绝协商的无序混乱。主导性主体要善于倾听和接纳社会批评者的意见和建议,要发挥团体和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要使议题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和受到重视。 
  第四,积极推进与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构建。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基层社会渐渐发育成熟,政府职能也日益“瘦身”,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职能越来越趋向于协调解决宏观层面的重大问题,越来越多的微观层面问题交由基层政府和社会团体协调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为此,一是要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主体范围。积极引导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民间组织、企业组织、事业单位等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精英,还要扩大普通老百姓积极参与,让普通公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和意愿,使公民在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搭建多渠道民主协商的平台。践行灵活多样的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通过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公民评议会、社区议事会、党群议事会、居民或村民代表会等协商制度和形式,使社会各群体或个体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通过多种协商平台及时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在求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使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要丰富基层协商的内容。基层民主协商中应更多地考虑协商的实际性和具体性,在协商事项的选择上应该结合当时当地实际,使民主协商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是政治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更新与完善,将有效推动改革中诸多问题的化解,也将推动我国改革取得全面胜利。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