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就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深化改革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一系列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和我省的决策及宏观管理等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机构设置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研究室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共计7个部门。 2017年我单位行政编制为41人,行政核定人数41人,机关其他编制(事业编制)6人。实有36人,其中:行政统发人员31人:副厅3人、正处7人、副处5人、正科9人、技师2人、高级工2人;事业非统发人员5人。 离休人员2人,均为副处级。 退休人员28人,其中:副省1人、副厅4人,正处6人,副处4人、正科5人、科员1人、技师4人、高级工3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5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83.3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27.45万元,比去年增加21%。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全年支出823.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2015年决算支出为647.62,增加了27.11%。 (三)结余资金情况: 上年年末结余为43.76万元,本年年末结余为48万元。 (四)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 我单位2016年预算批复为742.8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为827.45万元,支出为823.21万元。 (五)机构人员增减情况: 我单位去年和今年年末机构数都是1个。年末人数上年61人,本年64人,增加5%。其中在职人员去年33人,今年36人(行政31人,事业5人,行政人员新增3人。);离休人员还是2人(无增减变动),退休人员上年28人,本年28人,无变动,单位负担遗属人员3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省民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2016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1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1万元;2016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相比,总额减少了49.75%(公车运行费减少32.42%,接待费减少70.23%);与2015年支出相比,总额减少了49.08%(公车运行费减少45.17%,接待费减少57.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比去年减少了3辆,现还剩2辆。2016年接待批次为24批,接待人次为288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35.45万元,比2015年增加71.84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公务员三人,故增加相应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增资、增加固定资产采购支出等。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2.94万元,支出全部为采购办公设备支出,比去年增加76.5%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民盟机关共有车辆5辆(实际使用为2辆,3辆已收回国库,未下账)均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142.3万元;其余资产为办公设备,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及专用设备。 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指标分析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对执行约束力评价(1) 部门决算收入827.45万元,预算收入742.85元,差异率11.39%,所有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对执行约束力评价(2) 部门决算支出823.21万元,预算支出742.85万元,差异率10.82%。其中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为487.76万元。 (三)、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对执行约束力评价(3) 本年末结余为48万元。 (四)、部门收入支出结构评价 决算收入合计数871.21万元(包括上年结余存量资金43.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合计数823.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支出487.7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重59.3%。工资、津补贴、奖金、退休费和住房改革支出487.76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100%。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重62%,比上年增加22%。 (五)、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评价(1) 决算支出合计数823.21万元,无项目支出。 (六)、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评价(2) 当年固定资产新增32.94万元,年末为265万元。 (七)、部门人员控制及收支合理合规性评价(1) 部门编制人数47人,本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6人,在职职工人数占编制比重76.6%。年末离退休人数30人,上年人数为30,无变动。 (八)、部门负债情况评价 本年收入合计871.21万元,负债(暂存款)合计74.78万元,负债占本年收入比重8.6%。其中行政单位暂存款74.78万元,占本年收入比重8.6%。 (九)、部门人均支出评价(1) 年人均支出数1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7.4万元。人均结转结余0.73万元。 人均资产情况: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6人,年末汽车数5辆,人车比7.2。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反映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收入,依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固定数额补助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16.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贫困地区转移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扶贫支出。 17.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农林水(项):反映上下级政府的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 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因我部门无政府性资金,故本表为空表)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2017年8月18日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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