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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甘肃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添加时间:2008-12-23 11:09:50   点击:

(试行)

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特制定本制度:

1、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至二个市级委员会,并按分工联系相关省直基层组织。

2、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到所联系基层委员会检查指导工作1-2次,对基层的参政议政、组织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并随时将有关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

3、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所联系基层组织党委,征求他们对组织发展及组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领导班子成员除日常工作联系和调研外,每年还应有选择地参加所联系基层组织的活动。

5、对所联系基层组织提出的问题或困难,以及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如不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提交主委会、常委会研究解决。

6、牢记全心全意为广大盟员服务的宗旨,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经常与基层盟员谈心,了解和掌握盟员的思想动态,协助基层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盟员的实际困难。

7、认真按照《盟章》要求,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不搞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基层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盟省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汇总,并由主委向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通报。

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分工详见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