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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中国民主同盟入盟誓词
文章来源:重庆民盟   作者:   添加时间:2017-07-24 11:23: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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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教育是新盟员学习会的必修课。学习中,屡有新盟员问及有无盟旗、盟徽及宣誓仪式。新盟员提出这些问题,既有他们以党为师的思考,也反映出他们对民盟的历史演进和组织形态缺乏更深的了解。笔者入盟已逾十年,尚未见过统一制式的盟旗、盟徽,但就入盟宣誓一问,我可以据有限的资料,作一肯定回答。

  1944年9月,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民主同盟,团体入盟改为个人身份入盟。1945年10月,民盟“一大”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第四条规定:凡赞同本同盟宗旨及政纲并服从决议经过入盟手续者,得为本同盟盟员,入盟手续另订之。1946年4月28日,民盟中央常委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入盟办法》,规定志愿入盟者需与介绍人一道到组织部指定地点签署加盟志愿书,其内容为:

  本人愿以至诚接受本同盟纲领规程及一切决议案,并履行所规定或决议之义务,为民主前途奋斗。谨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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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梅颖在《群言》发表文章《重温“入盟誓词”的一点感言》,提及一页保存完好的、油印的上世纪40年代的《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誓词》,其内容为:

  我自愿加入中国民主同盟,誓以毕生精力为民主事业奋斗到底。严格遵守盟的纲领纪律,忠实执行盟的决议,并以赤忱信义对待我同志,以期建立民主、自由、平等、幸福的新中国,完成人类的真正解放。此誓!

  张梅颖副主席在文中提及的入盟誓词,有“新中国”、“人类的真正解放”等表述,感情色彩比较浓重,笔者推测当在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前后。

  近期,笔者查阅民盟重庆市委已故盟员档案,又在档案中发现三份不同的盟员入盟誓约或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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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份是1949年10月2日四川大学政治系教授朱驭欧的加盟誓约,其内容为:

  余谨以至诚接受中国民主同盟政治纲领,在本同盟领导下为实现民主政治而奋斗,服从决议,努力工作,始终不渝。谨誓!

  朱驭欧曾在云南大学与闻一多、李公朴、费孝通、楚图南、潘光旦等一道积极参加民主运动,并于1946年在昆明经潘大逵等介绍加入民盟。本《加盟誓约》为盟员重新登记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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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份是1950年5月13日陕西盟员杨慧莲的宣誓词,其内容为:

  余谨以至诚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接受并拥护人民政协共同纲领,服从本盟一切决议,为新民主主义建设事业而奋斗。谨誓!

  杨慧莲于1946年加入民盟,曾任民盟西北总支委员、妇女部长等职,其监誓人为民盟西北总支主任委员杨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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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份是1953年1月17日重庆盟员刘之郕的入盟誓词,其内容为:

  我志愿参加中国民主同盟,坚决遵守盟章,服从盟的一切决议,为彻底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而奋斗。谨誓!

  刘之郕1952年底加入民盟。入盟后,担任过民盟市委常委、重庆大学支部主委。

  新中国成立初,民盟在整理、发展和巩固民盟组织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组织程序。入盟除了需要填写申请书外、还要填写登记表、撰写自传等,入盟宣誓更是不可少的环节。入盟宣誓除了填写誓词外,还组织集体宣誓活动。在笔者所见的档案中,就      有1951年方敬在入盟宣誓大会上的发言,此外,1953年1月,盟员范太枢因交通原因无法参加入盟宣誓,特书面向组织请假,足见当时对宣誓的重视。

  1954年宪法颁布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民主主义不再作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民盟盟员入盟誓词的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需要。

  1958年9月12日,经民盟中常会第20次会议讨论通过:1952年11月所发誓词,停止使用。其后,未见有新的入盟誓词,也不再举行盟员入盟宣誓仪式。

  钩沉盟史,虽然不同时期誓词有所调整,但是民盟前辈建立民主、自由、平等、幸福国家的追求未曾改变。今天,民盟不再以宣誓的方式来表达理想信念,但重温誓词,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守盟魂、持盟格、强盟性、养盟味,更好的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