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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式途径的研究
文章来源:民盟兰州市委   作者:​民盟西固总支    添加时间:2017-12-25 17:03:19   点击:

民盟西固总支    

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参政党广泛参与、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民主监督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课题。加强参政党民主监督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和改善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水平,进一步发挥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些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认真履行职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民主党派的现状和当前形势与任务的要求和职责与使命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党意识淡薄和参政党理论滞后。民主党派内有部分领导干部在指导思想上和工作实践中,未能完全把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的最主要的职能,并使之成为带动全局的中心工作;二是民主党派的成员从整体上来说,参政党的政党意识和民主监督的主动精神仍未能真正地确立起来。一些成员的政党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够强。一些成员的思想观念仍落后于我国社会发展实践,视野大多局限于经济、环保和一些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敢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及重大社会问题。三是对特约人员疏于管理,未能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特约人员无专门的制度管理,其作用的发挥结果是个人化趋势严重,是否履行职责取决于个人的自觉性、使命感和政策水平。

为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中共党委应重视和加强协调,强化民主监督作用。

党委重视,积极支持,是强化民主监督地位的保证。“剃头挑子一头热”是难以奏效的。一方面,要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并依法保护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党委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及各级组织推进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民主监督还应同其他形式的监督相配合,尤其是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协调,以期能发挥更好的效应,强化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监督和其它监督的许多工作方式是相似的,比如考察、调查、检查、情况通报、意见反馈等,只有相互协调好,其效果才能随之扩大。也可以共同选择有关监督课题,共同调研,把几方面的意见建议融为一体。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而且能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二)建立健全完善和规范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机制,推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渠道,使民主党派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广泛和深入的监督。建立健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民主协商会议制度、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工作议政制度、民主党派知情渠道制度、民主监督反馈制度等制度,并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加以确认,保障监督的科学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实际需要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大趋势,加强与其他监督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不断进行民主监督形式上的创新,创设更多的监督形式,对民主监督进行“面”的拓展:一、通过会议、建议案、提案、视察和专题调查,来提意见、建议和举报、批评;二、要大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组织民主党派成员、政协委员对政府有关部门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并作正式文件递交党委政府。将评议结果列入对这些部门工作的评价考核,使之产生压力和动力;三、要继续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四、要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督查活动,在活动中实施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切实有效,力度不断加强。

(三)根据民主党派自身发展需要,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民主监督素质,完善党派内监督制度。

完善内部监督则需要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以及各项制度的作用,并且学习和借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宝贵经验,加强各民主党派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借鉴。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在社会主义学院开设民主监督课程等途径,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使其关心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认真调研,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在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框架下,各民主党派要准确定“位”,即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又有作为、起作用,真正为支持和帮助执政党改善领导和改进工作出实招、出高招。

(四)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参政党理论建设,加强民主监督、民主党派与民主政治的理论研究。充分认识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发挥民主监督功能的意义。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政协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是人民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政治组织,不是一般的群众性团体,一定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参政议政实践,努力造就和培养一大批中青年专兼职骨干,多多参与理论的研讨与写作。

(五)发挥好特约人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水平。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邀为“特约人员”,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也是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创新形式,但多数“特约人员”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好。一是统战部门重邀聘,轻指导;二是特邀单位重形式,轻实际;三是民主党派对“特约人员”很少管甚至没有管;四个“特约人员”重荣誉“光环”,轻履行职责。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特约人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1、制定《特约人员选聘与管理工作条例》,规范选聘特约人员的条件、程序及其工作权责;规范任职期限、考核与奖惩办法。

2、吸纳特约人员参加政府“对口”部门的大案要案,可阶段性参加,也可全程参加。

3、建立培训制度,凡新上任的特约人员,必须经过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或短训班培训。

4、扩大知情范围,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征询意见,加大参与力度。

5、适时举办特约人员民主监督经验交流会,促进此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呈现出精彩纷呈的局面,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也凸现出来,以前没有见过的社会现象,没有想到的社会问题,没有发现的社会矛盾都呈现在我们面前。这就要求我们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范围上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深入细致地了解社情民意。只有这样,我们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才能更具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因此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学习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有关的新知识,关注和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党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民主党派实施民主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为了支持、维护和帮助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执政,只有不断地改善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内外环境,切实提高参政党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使其真正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